如果您的报告第一条注释涉及公司信息,我们理解与公司数据相关的强制性标记(报告实体的名称、地址等)涵盖了此块文本的标记。除了 RTS 附件 II 表 1 中列出的独立元素外,没有其他标签或元素适合本节。
然而,我们看到许多公司和审计师建议在财务报表附注的初始部分使用不同的元素,以便它们可以与公司信息一起进行多重标记。这样做完全没问题,因为允许对同一笔记使用多个元素,也允许使用一个元素对多个笔记进行多重标记。但是请注意,使用一般数据元素(例如报告实体的名称、实体住所、 等)进行标记只能应用一次。
如果您的报告第一条注释涉及公司信息,我们理解与公司数据相关的强制性标记(报告实体的名称、地址等)涵盖了此块文本的标记。除了 RTS 附件 II 表 1 中列出的独立元素外,没有其他标签或元素适合本节。
然而,我们看到许多公司和审计师建议在财务报表附注的初始部分使用不同的元素,以便它们可以与公司信息一起进行多重标记。这样做完全没问题,因为允许对同一笔记使用多个元素,也允许使用一个元素对多个笔记进行多重标记。但是请注意,使用一般数据元素(例如报告实体的名称、实体住所、 等)进行标记只能应用一次。